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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促进中小微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京政办发〔2020〕7号)、《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应对疫情影响保持平稳发展若干措施》(京政办发〔2020〕15号)、《关于支持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加快恢复发展的若干措施》(京政办发〔2021〕4号)要求, 依据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提升创新能力优化创新环境支持资金管理办法》(中科园发〔2019〕21号)、《提升创新能力优化创新环境支持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中科园发〔2019〕24号)相关规定,现组织开展2021年中关村科技型小微企业研发费用资金支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