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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30万!北京市各区国高新企业认定奖励

最高30万!最高30万!最高30万!

北京市各区国高新认定奖励汇总


西城区

政策依据:

《北京市西城区支持中关村科技园区西城园自主创新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

奖励金额:30万元

所属区域:中关村示范区-西城园

支持对象:  

注册地在中关村示范园区的企业主体

支持内容:对新入驻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在我区首次取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企业给予30万元奖励,奖励资金分三年拨付;企业的首次国家高新技术资质有效期满后再次申请取得的,给予一次性5万元奖励。

朝阳区

政策依据:

《朝阳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引导资金支持》

奖励金额:一次性给予5万元

所属区域:朝阳区

支持对象:

在朝阳区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支持内容:对上年度首次经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小组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一次性奖励5万元(不包含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 [2016] 32号)重新认定企业以及已获得过高新认定补贴的企业)。

大兴区

政策依据:

《大兴区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暂行办法》

奖励金额:30万元

所属区域:大兴区

支持对象:在北京市大兴区行政范围内进行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和统计登记的企业、科技服务机构、高校院所、新型科研机构、创新型社会组织等各类主体

支持内容:对首次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科技服务机构,给予一次性30万元资金奖励。

昌平区

政策依据:《昌平区科技创新支持政策》

奖励金额:一次性给予3万元

所属区域:昌平区

支持对象:在昌平区注册并纳税的企业、驻昌高校、科研机构和专利权人

支持内容:上年度获得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企业,给予一次性3万元的支持。

房山区

政策依据:

《关于加快科技创新支持办法(房政发 [2015] 35号)》

奖励金额:一次性给予5万元

所属区域:房山区

支持对象:注册(登记)、税务、统计关系均在本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在本区从事创新创业、对本区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贡献的组织和个人

支持内容:对年度内获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北京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分别给予一次性5万元的资金支持。

石景山区

政策依据:

《石景山区促进应用场景建设加快创新发展支持办法》

奖励金额:一次性给予3万元

所属区域:石景山区

支持对象:在石景山区注册并纳税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以及创业服务机构等各类法人机构(按政府采购产品和服务有关规定程序确定的法人机构不受此限制)。

支持内容:对首次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企业,给予一次性3万元资金奖励。

丰台区

政策依据:

《促进高精尖产业发展扶持措施(试行)》

奖励金额:一次性给予30万元

所属区域:中关村示范区-丰台园

支持对象:

注册地在中关村示范园区的企业主体

支持内容:对新认定或新入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给予30万元扶持。

顺义区

政策依据:

《顺义区加快科技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实施细则》

奖励金额:30万元

所属区域:顺义区

支持对象:

各类项目的申报主体应为本区登记注册纳税的企事业单位

支持内容:

1、在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内,将工商及税务注册地由区外迁入我区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30万元支持。

2、在我区首次取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企业,给予30万元支持。

3、在科技部有备案,有效期满后再次申请并取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企业,给予10万元支持。

怀柔区

政策依据:

《怀柔科学城促进产业聚集专项政策(试行)》

奖励金额:30万元

所属区域:怀柔区

支持对象:注册地在怀柔科学城的企业主体

支持内容:对首次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和区外新迁入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30万元的奖励。

密云区

政策依据:

《密云区关于支持企业发展办法实施细则(试行)》

奖励金额:30万元

所属区域:密云区

支持对象:重点支持符合密云产业发展定位,属于“高精尖”经济范畴,且在密云区完成工商注册、税务登记,依法合规经营、无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业。

支持内容:对我区新引进或首次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按照当年区域综合贡献的10%一次性给予不超过30万元支持。

延庆区

政策依据:《促进高精尖产业发展扶持措施(试行)》

奖励金额:一次性给予10万元

所属区域:延庆区

支持对象:在延庆区已办理营业执照(或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进行纳税登记,且符合延庆区产业发展方向,对区域经济发展综合贡献突出的高新技术企业。

支持内容:对新认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为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给予2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平谷区

政策依据:

《平谷农业科技创新示范区高新技术企业及技术交易资助办》

奖励金额:一次性给予10万元

所属区域:平谷区

支持对象:注册地在中关村示范园区的企业主体

支持内容:

1、上一年度通过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并获得证书;

2、按时填写企业年报(科技部火炬统计调查信息系统)、 企业年度发展情况报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经审核,满足以上条件的,一次性资助10万元。

门头沟区

政策依据:

《关于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精准支持“高精尖”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

奖励金额:一次性给予10万元

所属区域:门头沟区

支持对象:在门头沟区进行工商注册、税务登记的企业

支持内容:成功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首次认定的可给予10万元奖励资金,第二次认定的可给予5万元奖励资金,第三次认定的可给予2万元奖励资金。


政策咨询 T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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柴老师,186 1191 76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