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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解读 | 中关村科技型小微企业研发费用资金支持

1. 政策背景


2018年,中关村管委会发布了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科技型小微企业研发费用支持资金管理办法,并开展了2018年中关村示范区科技型小微企业研发费用支持工作。该工作得到了小微企业的广泛关注。

为便于大家了解和掌握政策,2019年,科技型小微企业研发费用支持政策并入中关村示范区“1+4”政策体系。具体内容为《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提升创新能力 优化创新环境支持资金管理办法》第2章第22条,以及《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提升创新能力 优化创新环境支持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第6章第4节。


2. 支持主体


2019年科技型小微企业研发费用政策支持的主体需同时具备以下五个条件:

1. 企业须为有效期内的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或是注册地在示范区内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2. 企业成立时间在5年以内,即2014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注册成立的企业。

3. 企业2018年平均从业人员100人(含)以下。

4. 企业2018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含)以下。

5. 企业申报的有效研发费用需在20万元(含)以上。


3. 政策内容


根据企业上一年度研发费用实际支出额,按照一定标准给予资金支持。具体支持比例和额度如下:

(一)企业上一年研发费用支出额在20万元(含)至100万元的,按支出额的5%给予补助。

(二)企业上一年研发费用支出额高于100万元(含)、不足500万元的,按照每家不超过10万元给予补助。

(三)企业上一年研发费用支出额高于500万元(含),按照每家不超过20万元给予补助。


4. 申报流程


此次申报采取在线申报、在线审核,审核通过后,再线下提交备查材料的方式进行。

企业在中关村示范区网站申报端口统一填报。企业在线申报的截止日期为2019年 7月10日18时。

中关村管委会委托专业机构于2019年7月10日至7月23日对企业在线申报资料进行审核。

企业需于2019年7月24日10时至2019年7月30日18时登陆申报系统,查询企业申报资料是否通过审核。通过审核的企业,从系统内下载带有水印的申报书,并将申报书和全套附件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签字盖章后,向中关村管委会提交一册纸质材料。纸质材料请于2019年7月31日18时前,送至或快递至中关村管委会政策申报材料受理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