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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淀申报指南第二弹,最高奖励800万

2019年海淀区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成本补贴专项申报指南


一、支持政策

对企业以知识产权质押方式向银行成功贷款,并还款完毕的企业,按照其融资成本的50%进行补贴,最高补贴100万元。

补贴范围包括:

1。企业仅以知识产权作为质押物获得贷款的,补贴的融资成本包括贷款利息以及评估费、担保费等融资服务费用; 

2。企业以知识产权质押并且以除知识产权外的其他资产担保、抵押等方式获得贷款的,补贴的融资成本为知识产权质押部分的贷款利息。  

二、申报对象

在海淀区办理工商注册并纳税的高新技术企业。

三、申报条件

1、企业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符合海淀区的产业发展导向,无不良信用记录,财务状况良好,对海淀区经济发展做出一定的贡献。

2、企业还款完毕时间为2018年1月1日以后。

3、2018年8月8日以后申报的项目在今年评审时有效,不必再重复申报。

四、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2019年全年

五、链接地址

https://dwz.cn/R5pqXEEO

2019年海淀区高价值专利培育运营中心申报指南

一、支持政策

支持企业、高校院所、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等合作,围绕人工智能、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生物医药等重点产业建立高价值专利培育运营中心,对于运营良好、成效显著、具有较强示范引领作用的高价值专利培育运营中心,给予最高不超过800万元的资金支持(项目立项后给予60%的经费支持,项目中期考评通过后拨付剩余的40%财政经费)。

二、申报对象

(一)在海淀区办理工商注册并纳税的高新技术企业。

(二)在海淀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

三、申报条件

(一)建设主体条件

1、具有较强研发实力和稳定的研发经费来源,能够为申报项目的实施提供必要的配套经费(原则上1:1配套,可由建设主体单独配套,也可由建设单位共同配套)、人员安排和工作保障。

2、具有良好的知识产权工作基础,知识产权部门和人员设置合理、经费保障充足。

3、具有良好的产学研合作基础,初步构建了多创新要素集聚的协同创新组织体系。

4、具有良好的创新基础,专利权属明晰,技术水平处于国际、国内领先地位。

企业专利授权数量不少于500件,或发明专利授权数量不少于100件;高等院校专利授权数量不少于1000件,或发明专利授权数量不少于200件;科研院所专利授权数量不少于500件,或发明专利授权数量不少于100件。

(二)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条件

1、在海淀区办理工商注册并纳税。

2、具有较强的高价值专利培育服务能力,代理服务、信息服务、咨询服务等从业人员不少于30人,其中,与申报技术领域相关的专利代理人和专利信息检索分析人员不少于10人。

3、经营状况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上年度知识产权服务收入不低于500万(有成功的高价值培育案例的机构可适当降低收入要求)。

4、同等条件下,与国家知识产权品牌服务机构合作的,在立项时给予优先支持。

(三)培育运营中心建设条件

1、所涉及的产业领域符合海淀区重点产业发展方向,包含但不限于:人工智能、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生物医药、集成电路、高端装备制造等。

2、围绕海淀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特色优势产业,培育一批具有战略性、前瞻性、能够引领产业高端发展的高价值专利,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高壁垒的专利组合,初步建成结构合理、标准清晰、引导有力的高价值专利培育生态系统。

3、培育中心根据自身特点,制定《高价值专利培育运营中心建设实施方案》,明确创新目标,确保项目中期考评和结项验收时能达到设定指标要求,形成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高价值专利培育模式。

4、具备完善的组织管理体系,参与中心建设的各单位须明确知识产权归属、合作模式、权力义务等,建立科学高效的议事、决策和信息披露机制,定期向项目监管单位上报相关信息。

5、具有严格的资金管理制度,能够根据项目的目标和任务,科学合理地编制和安排资金使用计划,并建立面向结果的追踪问效机制。专项经费应当单独核算,确保专款专用。

四、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2019年6月3日-2019年7月1日

五、链接地址

https://dwz.cn/u9HGxWtm

2019年海淀区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专项申报指南

一、支持政策

实施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计划,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知识产权优势企业。通过对企业知识产权创造、保护、管理、运用能力评估,对于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给予最高不超100万奖励。

二、申报对象

在海淀区办理工商注册并纳税,且纳入海淀园统计的高新技术企业。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企业条件

1. 企业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符合海淀区的产业发展导向,无不良信用记录,财务状况良好,对海淀区经济发展做出一定的贡献。

2. 申报单位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能自主开展知识产权方面的公益性活动,积极参与和协助政府相关部门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培训等活动,为推进知识产权工作提供合理建议。

3. 申报金额在30万元(含)以上的企业须提交信用报告(含评级报告、征信报告和补充征信报告),信用等级达到BB级(含)以上及信用报告中没有不良信息记录,且在有效期内。申报金额在30万元以下的企业可自愿提交信用报告,提交信用报告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立项。企业可以在海淀园管委会确定的信用服务合作机构中自愿选择一家机构,向其购买信用报告。

4. 同等条件下,对于入选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或北京市知识产权示范单位的申报单位予以优先支持。

5. 海淀区高价值专利大赛获奖项目所属企业,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

(二)申报项目条件(以下条件需满足3条以上)

1. 企业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29490-2013)贯标认证且证书仍在有效期内。

2. 截至2018年底,企业有效专利数量不低于100件,且发明专利数量占比不低于50%。

3. 企业2018年专利申请量不低于50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量不低于25件。

4. 企业2018年PCT专利申请量不低于5件。

5. 企业2018年度知识产权许可、转让收益不低于50万元。

6. 企业已构建高价值专利组合,组合专利数量50件以上,其中发明专利数量30件以上。

7. 企业2018年获得国际、国家标准1项以上。

四、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2019年6月3日-2019年7月1日

五、链接地址

https://dwz.cn/k0bfJO6H

2019年创新创业服务载体专项申报指南

一、支持内容

(一)支持服务载体专业化服务能力建设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搭建平台等方式,组织、引导服务载体为企业提供知识产权信息情报、营销及云计算、大数据等信息化服务以及创业辅导、融资等服务。

(二)支持服务载体降低中小微企业发展成本

支持服务载体提供低成本办公空间。对为中小微企业(包括开展早期创业投资活动的 “合格天使投资人”)实施租金减让的服务载体,对其运营主体按照租金减让总额的一定比例进行补贴。支持集中办公区降低企业管理成本。规范与提升集中办公区对初创期科技型创业企业的注册、工商、税务、财务等代理服务,以及创业咨询、投融资、信息化管理等增值服务。

(三)支持服务载体推动毕业企业在我区落地

支持服务载体做好毕业企业的跟踪和落地转化服务,实现数据共享,对年度定向输送5家以上优质企业落地核心区的服务载体,根据落地企业区级贡献等,给予奖励。

二、申报条件

申报主体应为注册在海淀区的大学科技园、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集中办公区、加速器等服务机构,并于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注册和税务登记,且正常运营。

(一)申请租金优惠补贴的主体应符合以下条件:

在孵企业所属行业应为北京十大高精尖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集成电路、医药健康、智能装备、节能环保、新能源智能汽车、新材料、人工智能、软件和信息服务以及科技服务业),注册地址需在海淀区,且实际办公地点应在孵化器内,签约租金水平不高于当期同区域平均租金价格。

(二)申请毕业企业落地奖励的主体应符合以下条件:

(1)毕业企业注册时间在2016年1月1日以后,(生物医药企业注册时间可在2014年1月1日以后),且于2018年12月31日前在孵化器毕业。

(2)优质企业所属行业应为北京市十大高精尖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集成电路、医药健康、智能装备、节能环保、新能源智能汽车、新材料、人工智能、软件和信息服务以及科技服务业)。

(3)优质毕业企业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 孵化期间获得投融资额在500万人民币(含)以上;

2. 孵化期间获得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或国高新技术企业称号;

3. 孵化期间获评 “金种子” 或 “胚芽企业” 或 “海帆企业” 或 “瞪羚企业” 等称号。

三、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2019年6月3日-2019年7月1日

四、链接地址

https://dwz.cn/6NdDPfMt

海淀协同创新券专项申报指南

一、支持政策

整合驻区高校、科研机构和创新型企业资源,支持建设创新资源共享平台、科研设备租赁中心、共享型产业中试基地等创新服务机构,促进区域创新资源融合共享。对企业通过创新服务机构购买研发服务的,通过协同创新券的方式,按不超过实际成交额30%的比例给予补贴,最高补贴金额50万元。

二、支持范围

协创券用于补贴企业通过协创券平台向认证服务机构购买研发创新服务的费用。研发创新服务包括研发设计服务、分析检测服务、实验试制服务、创新支撑服务等。协创券仅支持企业围绕自主创新、产学研开展的创新活动,按照法律法规或者强制性标准要求必须开展的强制检测和法定检测等其他商业活动,不纳入协创券的支持范围。

三、申报对象

通过海淀区协创券平台认证,并对符合协创券支持条件的企业提供研发创新服务的机构。

四、申报条件

申领协创券的企业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企业在海淀区注册并纳税;

2. 企业属于中小微企业,中小企业的认定基于工信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 [2011] 300号)制定的标准;

3. 企业为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

4. 企业为协同创新平台注册会员;

5. 企业具有健全的财务机构;

申请协创券兑换的服务机构,须通过协创券平台认证,并在协创券平台为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供了研发创新服务。

五、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全年申报

六、链接地址

https://dwz.cn/X4zPcAW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