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支持政策
支持企业、高校院所、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等合作,围绕人工智能、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生物医药等重点产业建立高价值专利培育运营中心,对于运营良好、成效显著、具有较强示范引领作用的高价值专利培育运营中心,给予最高不超过800万元的资金支持(项目立项后给予60%的经费支持,项目中期考评通过后拨付剩余的40%财政经费)。
二、申报对象
(一)在海淀区办理工商注册并纳税的高新技术企业。
(二)在海淀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
三、申报条件
(一)建设主体条件
1、具有较强研发实力和稳定的研发经费来源,能够为申报项目的实施提供必要的配套经费(原则上1:1配套,可由建设主体单独配套,也可由建设单位共同配套)、人员安排和工作保障。
2、具有良好的知识产权工作基础,知识产权部门和人员设置合理、经费保障充足。
3、具有良好的产学研合作基础,初步构建了多创新要素集聚的协同创新组织体系。
4、具有良好的创新基础,专利权属明晰,技术水平处于国际、国内领先地位。
企业专利授权数量不少于500件,或发明专利授权数量不少于100件;高等院校专利授权数量不少于1000件,或发明专利授权数量不少于200件;科研院所专利授权数量不少于500件,或发明专利授权数量不少于100件。
(二)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条件
1、在海淀区办理工商注册并纳税。
2、具有较强的高价值专利培育服务能力,代理服务、信息服务、咨询服务等从业人员不少于30人,其中,与申报技术领域相关的专利代理人和专利信息检索分析人员不少于10人。
3、经营状况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上年度知识产权服务收入不低于500万(有成功的高价值培育案例的机构可适当降低收入要求)。
4、同等条件下,与国家知识产权品牌服务机构合作的,在立项时给予优先支持。
(三)培育运营中心建设条件
1、所涉及的产业领域符合海淀区重点产业发展方向,包含但不限于:人工智能、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生物医药、集成电路、高端装备制造等。
2、围绕海淀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特色优势产业,培育一批具有战略性、前瞻性、能够引领产业高端发展的高价值专利,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高壁垒的专利组合,初步建成结构合理、标准清晰、引导有力的高价值专利培育生态系统。
3、培育中心根据自身特点,制定《高价值专利培育运营中心建设实施方案》,明确创新目标,确保项目中期考评和结项验收时能达到设定指标要求,形成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高价值专利培育模式。
4、具备完善的组织管理体系,参与中心建设的各单位须明确知识产权归属、合作模式、权力义务等,建立科学高效的议事、决策和信息披露机制,定期向项目监管单位上报相关信息。
5、具有严格的资金管理制度,能够根据项目的目标和任务,科学合理地编制和安排资金使用计划,并建立面向结果的追踪问效机制。专项经费应当单独核算,确保专款专用。
四、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2019年6月3日-2019年7月1日
五、链接地址
https://dwz.cn/u9HGxW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