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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和市级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区委组织部,市委、市政府各部委办干部(人事)处、组织处,各局党委(党组)组织部(处)、人事处,各人民团体组织部: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9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选拔工作的通知》和《北京市百千万人才工程实施方案》,现就我市开展2019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和市级人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推荐人选范围和条件

推荐人选应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坚持科学精神,恪守职业道德,在北京市所属单位和行政区域内非公经济单位中从事一线科研、产业创新工作,并具备下列条件:

(一)国家级人选

1. 从事自然科学、工程技术或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研究,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 学术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具有创新思维,能够引领原创性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的研究和关键领域攻关;

3. 潜心基础研究,揭示自然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能够提供新知识、新原理、新方法,促进理论原始创新,对学科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4. 具有承担重大基础研究课题、重点科研任务等经历,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能有效组织并领导创新团队攻克学术技术难关;

5. 拥有核心技术或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良好的市场意识和国际视野,有效组织团队开展技术含量高、关联度大、支撑引领作用较强的产业创新项目,在推进产业关键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中做出积极贡献,取得良好经济和社会效益。

6. 已经获得国家其他人才计划(含项目、工程)支持的人员,特别是已经入选 “千人计划” “万人计划” 的人选一般不再推荐。

(二)市级人选

1. 从事基础科学研究,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 有一定的学术造诣、严谨的科学思维、敏锐的专业洞察力和较好的国际交流能力,在业内具有良好声誉并得到认可;能够紧跟本领域的发展趋势,并具有持续的创新能力;近年来取得的创新性科研成果对学科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3. 有较好的发展规划、组织领导和协调合作能力,注重团队人才培养,能够带领团队开展科学研究,或作为北京学者创新团队骨干成员,对团队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4. 已经获得国家级人才计划(含项目、工程)支持的人员,以及已入选 “海聚工程” “高创计划” 杰出人才和领军人才的,不再推荐。

推荐程序及名额

(一)推荐程序

1. 各单位推荐人选需经所在单位领导集体研究后,按照隶属关系由归口单位推荐。市委宣传部、市科委、市教委、市卫生健康委、中关村管委会等市属各部门,各区委组织部作为归口推荐单位,负责推荐本系统、本区域内符合条件的人选。本市行政区域内非公经济单位候选人,原则上按属地由区委组织部推荐,属中关村科技园区内单位的,也可由中关村管委会推荐。被推荐人选不得多渠道重复申请推荐。

2. 各归口单位对所属(辖)单位的人选进行综合评议,确定本地区、本系统的推荐人选后,报市人才工作局。

(二)推荐名额

国家级人选推荐名额:市教委、市卫生健康委推荐名额不超过15人;市委宣传部、市委农工委、市国资委、中关村管委会推荐名额不超过6人;市科委、市科协、海淀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推荐名额不超过4人;其他各归口推荐单位推荐名额不超过2人。

市级人选推荐名额:市教委、市卫生健康委推荐名额不超过15人;市委农工委、市国资委、中关村管委会推荐名额不超过6人;市科委、市科协、海淀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推荐名额不超过4人;其他各归口推荐单位推荐名额不超过2人。

报送材料内容及要求

报送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一)推荐报告1份。说明组织人选推荐、综合评议等情况。

(二)推荐国家级人选的材料包括:

1.《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候选人情况登记表》纸质版2份(从www.zhichen.com.cn “新闻中心 - 人社部百千万人才工程” 下载安装 “人社部百千万人才工程个人信息采集工具” 填写,A4纸打印后简单装订),软件生成电子数据文件1份(文件后缀名为 “.RPU”)。纸质版由申报人签名,在 “本人工作单位意见” 栏中加盖所在单位和归口单位公章。

2. 相关证明附件材料电子版1套(文件夹名称为推荐人选姓名 + 附件材料)。

(三)推荐市级人选的材料包括:

1.《归口推荐人选一览表》纸质版1份及电子版。

2.《北京市百千万人才工程市级人选申报表》纸质版2份及WORD电子版文件(从 “北京人才工作网 - 通知公告” 栏目下载填写,A4纸打印并简单装订)。纸质版由申报人签名,并在 “本人工作单位意见” 栏中加盖所在单位和归口单位公章。

3. 相关证明附件材料电子版1套(文件夹名称为推荐人选姓名+附件材料)。

《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候选人情况登记表》、《北京市百千万人才工程市级人选申报表》内填写的奖励、荣誉、承担重大项目等,应有证书、项目书等扫描件做证明,证明材料应与填写内容完全一致。如无证明材料或出现不一致的,作为无效材料处理。

国家级和市级人选相关证明附件材料电子版1套,包括:

(1)附件1:人选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

(2)附件2:获奖证书;

(3)附件3:承担科技项目的相关任务书或合同关键页;

(4)附件4:获得基金资助的相关任务书或合同关键页;

(5)附件5: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材料;

(6)附件6:代表性论文发表刊物的封面、目录及正文首页,重要学术专著目录、版权页,研究技术报告、重要学术会议邀请报告及其他形式代表性作品的摘要,重要引用和评价情况的相关材料(注明出处,应为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和著作的引用和评价);

(7)非公经济单位候选人需提供在现单位连续1年以上社保缴纳个人权益记录。

报送材料应不涉及国家和商业秘密。

其他相关事项

(一)报送时间

2019年5月14-15日受理推荐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送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187号人才大厦405房间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邱晶莹  55568358

                高   颖  64521419

                蔡   蛟  64521421

电子信箱:lxfwc@bjdj.gov.cn                 

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

2019年3月22日

各区委组织部,市委、市政府各部委办干部(人事)处、组织处,各局党委(党组)组织部(处)、人事处,各人民团体组织部: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9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选拔工作的通知》和《北京市百千万人才工程实施方案》,现就我市开展2019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和市级人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推荐人选范围和条件

推荐人选应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坚持科学精神,恪守职业道德,在北京市所属单位和行政区域内非公经济单位中从事一线科研、产业创新工作,并具备下列条件:

(一)国家级人选

1. 从事自然科学、工程技术或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研究,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 学术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具有创新思维,能够引领原创性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的研究和关键领域攻关;

3. 潜心基础研究,揭示自然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能够提供新知识、新原理、新方法,促进理论原始创新,对学科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4. 具有承担重大基础研究课题、重点科研任务等经历,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能有效组织并领导创新团队攻克学术技术难关;

5. 拥有核心技术或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良好的市场意识和国际视野,有效组织团队开展技术含量高、关联度大、支撑引领作用较强的产业创新项目,在推进产业关键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中做出积极贡献,取得良好经济和社会效益。

6. 已经获得国家其他人才计划(含项目、工程)支持的人员,特别是已经入选 “千人计划” “万人计划” 的人选一般不再推荐。

(二)市级人选

1. 从事基础科学研究,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 有一定的学术造诣、严谨的科学思维、敏锐的专业洞察力和较好的国际交流能力,在业内具有良好声誉并得到认可;能够紧跟本领域的发展趋势,并具有持续的创新能力;近年来取得的创新性科研成果对学科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3. 有较好的发展规划、组织领导和协调合作能力,注重团队人才培养,能够带领团队开展科学研究,或作为北京学者创新团队骨干成员,对团队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4. 已经获得国家级人才计划(含项目、工程)支持的人员,以及已入选 “海聚工程” “高创计划” 杰出人才和领军人才的,不再推荐。

推荐程序及名额

(一)推荐程序

1. 各单位推荐人选需经所在单位领导集体研究后,按照隶属关系由归口单位推荐。市委宣传部、市科委、市教委、市卫生健康委、中关村管委会等市属各部门,各区委组织部作为归口推荐单位,负责推荐本系统、本区域内符合条件的人选。本市行政区域内非公经济单位候选人,原则上按属地由区委组织部推荐,属中关村科技园区内单位的,也可由中关村管委会推荐。被推荐人选不得多渠道重复申请推荐。

2. 各归口单位对所属(辖)单位的人选进行综合评议,确定本地区、本系统的推荐人选后,报市人才工作局。

(二)推荐名额

国家级人选推荐名额:市教委、市卫生健康委推荐名额不超过15人;市委宣传部、市委农工委、市国资委、中关村管委会推荐名额不超过6人;市科委、市科协、海淀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推荐名额不超过4人;其他各归口推荐单位推荐名额不超过2人。

市级人选推荐名额:市教委、市卫生健康委推荐名额不超过15人;市委农工委、市国资委、中关村管委会推荐名额不超过6人;市科委、市科协、海淀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推荐名额不超过4人;其他各归口推荐单位推荐名额不超过2人。

报送材料内容及要求

报送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一)推荐报告1份。说明组织人选推荐、综合评议等情况。

(二)推荐国家级人选的材料包括:

1.《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候选人情况登记表》纸质版2份(从www.zhichen.com.cn “新闻中心 - 人社部百千万人才工程” 下载安装 “人社部百千万人才工程个人信息采集工具” 填写,A4纸打印后简单装订),软件生成电子数据文件1份(文件后缀名为 “.RPU”)。纸质版由申报人签名,在 “本人工作单位意见” 栏中加盖所在单位和归口单位公章。

2. 相关证明附件材料电子版1套(文件夹名称为推荐人选姓名 + 附件材料)。

(三)推荐市级人选的材料包括:

1.《归口推荐人选一览表》纸质版1份及电子版。

2.《北京市百千万人才工程市级人选申报表》纸质版2份及WORD电子版文件(从 “北京人才工作网 - 通知公告” 栏目下载填写,A4纸打印并简单装订)。纸质版由申报人签名,并在 “本人工作单位意见” 栏中加盖所在单位和归口单位公章。

3. 相关证明附件材料电子版1套(文件夹名称为推荐人选姓名+附件材料)。

《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候选人情况登记表》、《北京市百千万人才工程市级人选申报表》内填写的奖励、荣誉、承担重大项目等,应有证书、项目书等扫描件做证明,证明材料应与填写内容完全一致。如无证明材料或出现不一致的,作为无效材料处理。

国家级和市级人选相关证明附件材料电子版1套,包括:

(1)附件1:人选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

(2)附件2:获奖证书;

(3)附件3:承担科技项目的相关任务书或合同关键页;

(4)附件4:获得基金资助的相关任务书或合同关键页;

(5)附件5: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材料;

(6)附件6:代表性论文发表刊物的封面、目录及正文首页,重要学术专著目录、版权页,研究技术报告、重要学术会议邀请报告及其他形式代表性作品的摘要,重要引用和评价情况的相关材料(注明出处,应为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和著作的引用和评价);

(7)非公经济单位候选人需提供在现单位连续1年以上社保缴纳个人权益记录。

报送材料应不涉及国家和商业秘密。

其他相关事项

(一)报送时间

2019年5月14-15日受理推荐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送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187号人才大厦405房间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邱晶莹  55568358

                高   颖  64521419

                蔡   蛟  64521421

电子信箱:lxfwc@bjdj.gov.cn                

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

2019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