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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19年工业节能诊断服务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业节能诊断服务行动计划》,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工业节能诊断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促进工业能效提升和绿色发展,现将我市2019年工业节能诊断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鼓励企业申请接受国家重点节能诊断服务

1.已获得市级和国家级绿色工厂的企业,原则上应纳入重点节能诊断企业名单。

2.鼓励工业企业主动申请接受国家重点节能诊断服务,重点支持年综合能源消费量在5000至10000吨标准煤的机械、电气、电子、轻工等行业,以及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0000吨标准煤以上的钢铁、建材、石化化工、有色金属等行业企业。

3.请申请接受国家重点节能诊断服务的企业填写《2019年度国家重点诊断服务企业申请表》,于7月31日前反馈至联系邮箱。

4.企业接受节能诊断服务不收取费用。对接受节能诊断服务并根据诊断建议实施节能改造的企业,在后续申报北京市绿色制造相关支持政策时予以倾斜。


二、开展节能诊断服务机构申报

鼓励我市有公益性服务意向,业务强、资质优、信誉佳,特别是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工作经验丰富的第三方服务机构等市场化组织申报节能诊断服务机构,填写《2019年度节能诊断服务市场化组织申请表》,于7月24日前反馈至联系邮箱。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将择优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推荐。鼓励业绩好、公益服务经验丰富的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评价中心、绿色制造第三方评价机构申请参与节能诊断服务工作,优先列入推荐名单。

申报节能诊断服务机构的单位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在北京市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等,具有开展相关工作的经验和能力。

2.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开展节能诊断工作的办公条件和从事节能诊断的专职人员。

3.近三年主导或参与过工业节能、绿色制造、清洁生产相关项目,或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制定、相关政策制定等。


附件:

1.2019年度国家重点诊断服务企业申请表

2.2019年度节能诊断服务市场化组织申报表

3.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工业节能诊断服务行动计划》的通知

4.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工业节能诊断服务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9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