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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 中关村科技服务平台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出台背景

 

近年来,中关村示范区努力构建开放协同、全球布局的创新创业环境,集聚了包括知识产权、检测认证、技术转移等上千家涵盖科技创新全领域、全链条的科技服务资源,为促进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推动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提供了有力支撑。面对新形势和新要求,为支持科技服务新模式、新业态发展,进一步集聚各类优质科技服务资源,不断完善涵盖科技创新全链条的科技服务体系,加快推动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更好地服务创新创业主体,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关村管委会)制定《建设管理办法》,对中关村科技服务平台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进行规范,引导平台服务中关村企业并围绕中关村示范区核心工作积极发挥作用。

 

对象范围

 

《建设管理办法》的适用对象包括由企业、高等学校、科研机构或社会组织设立且达到一定条件要求的科技服务载体。

 

重点内容

 

(一)建设要求。对技术转移服务类、知识产权服务类、标准化服务类、检测认证服务类和科技军民融合创新服务类等类型平台的建设条件进行了明确。

 

(二)服务功能。对已纳入中关村科技服务平台支持体系的单位开展的服务功能进行了明确。

 

(三)申报流程。对申请纳入中关村科技服务平台支持体系所需的材料及申报审核流程进行了明确。

 

(四)考核评价与支持措施。对已纳入中关村科技服务平台支持体系的单位的支持措施与评价考核方式进行了明确。

 

特色亮点

 

(一)加强分类指导,不断完善中关村科技服务体系

《建设管理办法》明确了中关村科技服务平台的类型,对平台进行分类管理,引导平台不断加强自身基础条件,提升规范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聚焦中关村示范区核心任务,发挥平台聚合作用,整合集聚各类行业优质服务资源,持续完善中关村示范区科技服务体系,为促进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推动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提供有力支撑。

 

(二)强化服务支撑,持续营造良好创新创业环境

《建设管理办法》明确了中关村科技服务平台的服务功能,支持已纳入支持体系的中关村科技服务平台主动服务中关村示范区广大创新创业主体,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环境,重点支持平台围绕持续集聚高端服务资源、为中关村企业提供专业服务、开展公益性服务活动、支撑中关村管委会及分园管理机构工作等方面开展工作并发挥作用。

 

(三)加强绩效评价,引导平台聚焦示范区核心工作

《建设管理办法》明确了绩效评价指标内容,中关村管委会每年根据评价指标对已挂牌的中关村科技服务平台上一年度工作进行绩效评价,评价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及不合格。评价结果作为给予评价年度资金支持的重要依据,通过实施绩效评价,引导平台围绕中关村示范区核心任务积极发挥作用。

 

申报程序

 

(一)中关村管委会在中关村示范区官方网站(http://zgcgw.beijing.gov.cn/)上发布申报通知。

 

(二)申报单位根据申报通知要求,填写相关表格,提供相应申报材料和支撑文件,提交至中关村管委会。

 

(三)中关村管委会组织开展初审和专家评审工作。

 

(四)中关村管委会拟定支持建设平台名单,经主任专题会审议。

 

(五)经审议通过的支持建设平台名单在中关村示范区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六)公示无异议,纳入中关村科技服务平台支持体系。

 

关切回应

 

Q中关村科技服务平台包括哪些类型?

A1. 技术转移服务类。开展科技资源开放共享、技术筛选与评估、技术开发与中试孵化、技术许可与转让、技术服务与咨询、衍生创业与投融资、国际技术转移等服务。

 

2. 知识产权服务类。聚集知识产权服务资源,开展知识产权数据共享、检索分析、价值挖掘、运营管理、权益保护等服务。

 

3. 标准化服务类。聚集标准服务资源,开展标准需求预研与咨询、创制与布局、知识产权处置与大数据分析、评价与人才培训等服务。

 

4. 检测认证服务类。聚集检验、检测、认证服务资源,开展检测认证国际互认与合作交流,推动团体标准的创制与检测认证,提供前沿技术及新技术新产品检验、检测、认证等服务,开展检测认证人才培训等工作。

 

5. 科技军民融合创新服务类。围绕科技领域军转民民参军军民共用,拥有一批具有创新需求的军地服务对象,集聚军地较多的科技服务资源,组织科技攻关、提供技术服务、实施成果转化等服务。

 

Q如何纳入中关村科技服务平台支持体系?

A根据《建设管理办法》,每年我委会根据需要开展申请纳入中关村科技服务平台相关工作,以在中关村示范区网站(http://zgcgw.beijing.gov.cn)上发布的具体申报通知为准,请关注我委官网通知公告栏,根据申报通知要求,按照程序进行申报。

 

Q纳入支持体系的平台有资金支持吗?

 

A中关村管委会每年根据评价指标对已挂牌的中关村科技服务平台上一年度工作进行绩效评价,并依据评价结果及《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提升创新能力优化创新环境支持资金管理办法》(中科园发〔201921号)和《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提升创新能力优化创新环境支持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中科园发〔201924号)相关规定,给予纳入支持体系的平台资金支持。

 

Q申请建设技术转移服务类平台需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A1. 技术转移服务方向。具备开展科技成果信息挖掘、统计汇总、知识产权服务、分析评估、推介对接、运营转化等专业化服务能力。专职工作人员不少于5人,其中应包括以市场化方式引进的具有技术转移、知识产权、法律或金融等相关背景的复合型、专业性技术转移转化人才。具有长期稳定的科技成果来源渠道,并建立待转化科技成果库,在库项目不少于10项。近一年,服务中关村企业不少于10家次,通过技术许可与转让、技术作价入股、衍生创业、配套相关专业服务等方式推动科技成果在中关村示范区转化不少于3项。

 

2. 技术转移转化人才培训基地。从事技术转移转化人才培训工作组织的专职人员不少于2人。具有完备的技术转移转化人才培训课程体系,与高校院所、企业等紧密合作,为学员提供丰富的实践课程。签约高水平的专兼职培训讲师不少于5人,每名讲师每年授课不少于16学时。近一年,举办培训课程及活动不少于2期,每期不少于24学时,年受训人数不少于50人,受训者80%以上为非本机构人员。具有完备的课程开发、招生选拔、学习管理、毕业学员跟踪服务等制度机制。

 

Q申请知识产权服务类平台需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A聚集知识产权服务资源,开展知识产权数据共享、检索分析、价值挖掘、运营管理、权益保护等服务。平台专职人员应不少于10人,集聚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应不少于30家,制定合理的服务收费标准且对中关村企业有优惠措施,上年度服务企业不少于500家,服务数量不少于3000家次,且服务中关村企业不少于50家,服务数量不少于500家次。

 

Q:申请建设标准化服务类平台需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A:聚集标准化服务资源,开展标准需求预研与咨询、创制与 布局、知识产权处置与大数据分析、评价与人才培训等服务。平台专职人员应不少于10人,集聚的标准专业技术委员会或标准化服务机构应不少于10家,制定合理的服务收费标准且对中关村企业有优惠措施,上年度服务企业不少于20家,服务数量不少于100家次,且服务中关村企业不少于5家,服务数量不少于50家次。

 

Q申请建设检测认证服务类平台需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A聚集检验、检测、认证服务资源,开展检测认证国际互认与合作交流,推动团体标准的创制与检测认证,提供前沿技术及新技术新产品检验、检测、认证等服务,开展检测认证人才培训等工作。平台专职人员应不少于10人,集聚的检测认证服务机构或具有检测认证服务资源的单位不少于30家,制定合理的服务收费标准且对中关村企业有优惠措施,上年度服务企业不少于80家,服务数量不少于1000家次,且服务中关村企业不少于30家,服务数量不少于300家次。

Q申请建设科技军民融合创新服务类平台需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A围绕科技领域军转民民参军军民共用,拥有一批具有创新需求的军地服务对象,集聚军地较多的科技服务资源,组织科技攻关、提供技术服务、实施成果转化等服务。平台从事科技军民融合专职人员不少于10人,制定合理的服务收费标准且对中关村企业有优惠措施。从事双创服务方向,提供的创新创业服务空间面积不少于5000平米,入驻科技军民融合创新创业主体不少于20家,年度为中关村企业提供军民融合创新创业服务活动不少于12次;从事科技服务方向,拥有与军民科技相关的科技仪器资源(仪器仪表、检测服务、试验环境等)数量不少于1万台套(项),年度服务中关村企业数量不少于80家次(含实验测试、对接咨询等);从事成果转化服务方向,集聚的军民科技成果来源不少于30家且科技成果不少于50项,年度成果转化不少于3项;从事协同创新服务方向,协同军地双方创新创业主体不少于3方,至少有1家军方,年度至少形成1项成果或推动1个项目落地。

 

什么是“中关村科技服务平台”?

 

中关村科技服务平台就是企业、高等学校、科研机构或社会组织等设立,由独立法人机构运营(技术转移服务类平台可为独立机构运营),有固定的经营服务场所或互联网载体,持续运营满一年,集聚较多的科技服务资源,服务创新创业主体或促进科技成果在京转化达到一定数量,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和可持续发展能力。